阀门算固定资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规定,固定资产是指:除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固定资产之外的固定资产。
512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因此,会计上阀门是符合固定资产同时满足确认条件的,且不属于512号令文件所列明的固定资产,符合66号号文对于固定资产的解释。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