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执行什么准则?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 technical标准,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管控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控。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总负责。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并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由其双方合同约定,其合同约定不能影响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总承包合同中可以明确其承包的工程中哪些工程可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但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时也不能超出其总包资质范围和等级进行分包。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施工劳务作业,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
为了加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对其人员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