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有期限吗?
需要您明确一点概念:“抵押”与“质押”,两者的法律关系不同。 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而质押则是债权人(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将动产交付其管理并有权处置该动产的财产的权利凭证予以持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就该动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从上述定义中可知,如果选择以物抵债,那么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并没有得到清偿,双方仍然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来承担各自的义务;而若是选择以物质押,则意味着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 在以物品进行质押的情况下,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不经审判或者仲裁程序,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扣押并处分质押品,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当然,无论是房产抵押还是汽车质押,其办理流程均有差异,并且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比如房屋抵押只需要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即可,而车辆质押则需要将质押财产凭证交由银行保管。
另外,不管是房屋抵押还是汽车质押,其本质都是借款合同项下,借贷双方当事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立的物权担保措施。除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性质外,根据法律规定,这两个担保方式都属于担保范围之内。
如果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归还欠款本息,债权人既可以选择就担保财产实现质权(质押),也可以选择就保证人所购房屋主张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