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贷款怎么撤回?
按揭贷款购买房地产,贷款申请批准以后,贷款不能收回,房地产不能转让,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债务不能收回,只能继续履行产权转移或抵押的契约,债务同资产就成为不可分离的经济事实。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债务人不能偿还贷款时,通常采取两种办法:
(一)资产作为不可分离的经济事实而存在,只能实行债务重组。债务人(或代理人)将资产转让给抵押贷款人或者第三人以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这就是债务重组。
(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资产属于国家所有,贷款归国家所有,贷款对房地产的抵押权,也是国家所有权的一种表现。
贷款不能收回,房地产不能转让,只能由国家无偿地占有财产,因而,不能实行第三种办法,只能实行第一种或第二种办法。
在第一种办法和第二种办法之间,第二种办法是比较彻底的办法,即实行债务重组。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贷款债务在房地产上得不到实现时,只能实行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