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提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和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一样,都是用来核算单位各项业务资金的消耗情况;但是,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企业是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过程中,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应作为商品成本的一部分计入产品(货物)成本中去,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通过“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而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正常的工作业务所耗费的资金。由于这些业务不是产生于企业生产流程中,也不是因为销售行为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因而不能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也不能通过“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反映。 但是,无论是用于事业活动的资金还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都不能任意摊薄或挤占,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和税务责任。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就需要设置一套与财务报告体系相匹配的资金核算体系,将各类资金的收支活动全部纳入到这一体系中来,实现对单位资金流向、流量的整体把控。
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中对 “一般性经费” 的范围做了界定: (一)办公及印制资料费;
(二)差旅费;
(三)会议费;
(四)培训费;
(五)公用经费。 同时明确上述五项支出均属于“一般性经费”开支项目范畴。该通知还有具体的人员经费标准和差旅费标准,在这里我就不赘述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查阅。
“一般性经费”是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保障,是编制预算、进行核算的基础。只有把日常工作控制在一定限额内,才能做到有据可循、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