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交个税吗?
一、股票型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非金融企业投融资性质的收入,即企业取得股权、债权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应当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应当作为投资者的应税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对于居民个人的股权转让尚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股票型基金的收益目前也无需缴纳所得税。但对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个人股东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对股票型基金而言,在分红环节,投资者不需要交纳任何税费;在买卖环节,需要交纳交易佣金和印花税等等,而交易佣金和印花税的税率各有不同。但不论怎样,基金盈利所承担的税费都比股票低很多。 二、货币基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除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四)支付给个人的借款利息、借款费用,以及向关联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的部分。 但目前,国内对企业的融资费用还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企业对借款费用支出的核算要谨慎,否则有可能多交税款。 对于公司投资者个人来说,获得现金分红时需要交纳20%的个人综合所得税负。与股票相比,其涉税问题相对比较简单,没有复杂的股权处置手续及其相应成本,只是需要关注公司在分红前的资金安排。 如果投资者是持有到期的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债券持有人,其本息收入应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投资者是持有一个以上期间的无到期日的可回收金额的有价证券,则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其证券的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