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头授信企业债务?
“多头授信”,就是贷款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给同一借款人(企业)提供了多份(1份以上)的融资服务,或者说借款人在不同金融机构的借贷余额(未偿本金)加起来超过了人民币3000万元。 一般来讲,一家企业的正常融资渠道应该是直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然而,由于目前市场融资方式多样,有些企业会通过私募股权、融资租赁、小贷、典当等多种途径融通资金。如果这些融资渠道中的任何一种,因故收贷(收款)加快,都会使得本就流动性紧张的企业更加雪上加霜。
所以,对“多头授信”的理解不能局限于形式上的“多笔借款”,而是应当关注企业的实际金融状况——是否确实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对此类客户群体进行信贷审批时,应注意审查其财务和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通过核查银行对账单、原始会计凭证、交易合同等方式,查明是否存在虚假融资的事实;通过调查关联方关系、分析企业资产结构等,判断企业对外投资是否真实发生,以及是否存在资本金虚高的情况。
其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对于业务发展正常且有良好现金流的企业,应继续支持其合理融资需求,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对于那些出现流动性紧缺,但仍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可适时提供中长期银行贷款,以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帮助企业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