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经常账户?
中国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所有的跨境资金运动都体现在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资产负债表编制指南》,政府的资产和负债可以根据来源和用途分为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两大类。 经常项目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年内发生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交易事项;这些交易要么是有偿的,如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和收益类的转移支付,要么是无偿的,如自然灾害的捐赠和援助。
资本项目是指发生在一年期的与资本有关的交易事项,包括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这些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根据《政府资产负债表编制指南》第七章的规定,经常账户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贸易收入和支出状况以及相关的税收和费用,可分为经常账户盈余(或赤字)和净出口两个指标来表示。
其中,经常账户盈余=货物和服务净出口+(E+M),即一定时期内货物和服务出口额减去进口额后的余额加上直接投资等要素的收入;常账户赤字则相反。
目前国际上对经常账户一般没有规定明确的调节范围,我国政府在2015年发布的《外汇管理条例》中首次明确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约使用外汇”。也就是说,除了满足民生和对外投资需要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贸易和金融交易都有可能被归类为经常账户下的交易,并且需要强制结汇,导致市场出现“政策套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