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转让股份怎么理解?

闫冬蕾闫冬蕾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举一个例子,某股东出资100万(货币形式),占公司股权的20%;另一股东以技术入股,评估作价5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30%;如果现在后股东将其持有的所有股权转让给前股东,且转让价格等同于评估价值,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偿转让行为,因为虽然前股东支付了转让款,但该款项仅仅相当于该股东在公司的投资额加利息,而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例中虽然是后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前股东,但其实际上获得了等价于现金的投资,也就是其实质上是退出了公司,不再具有公司的股东身份。从法律上来看,这个无偿转让实质上就是后股东退出公司并终止与原股东的合伙关系。 如果后股东不愿意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或者说不想丧失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分配权),但又想要出让手中的全部股权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采用增资的方式,引入新的股东,从而实现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稀释自身股权的目的。 这种通过增资引入新的股东的方式来实现“零对价”转让股权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债权转化为股权的行为——新股东取得股权实际上是代替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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