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改本质是什么?
美国的税收制度本身并不是一个效率很高的制度,因为很多国家(包括中国)都是采用分税制,而美国的联邦和州以及地方政府都拥有征税的权力,这种权力的下放导致美国税收体系非常庞杂,各种税种非常多而且税率也很不统一。 这次税改最主要的目的是减少税率级别和降低税款的申报门槛和征管难度,其实是对现行制度的优化而不是根本性的改变。
比如对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原来有7个级别的税率,而这次将税率简化为4个级别39%、35%、25%和15%,对于年薪低于75000美元的个人是完全没有税款缴纳的,只需要填写简单的申报表就可以。而对于高收入群体原来的7级税率对他们的征税效果并不明显,反而新的4档税率可以有效降低他们的应税收入水平从而增加税收。 同时由于美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很高并且没有实行抵免政策所以实行居民个人和居民公司相同待遇的税收制度,即无论企业还是个人的海外收入都要在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然后按照最高的企业所得税率进行征收。这样虽然短期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是从长期来看会促进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提高经济的整体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