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家的原罪?
企业家精神与市场经济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既不可偏废也不可有丝毫偏态。 市场的魅力在于公平、高效和自发性和无意识性;企业的力量在于组织、创新和利润最大化。两者完美组合,才能诞生一个高效的社会经济体系。 而现实中,我们往往只能看到其中一面——大量的市场失灵和企业失败案例;或者另一面——政府的过度干预和腐败现象。人们总是抱怨市场或政府,却不思考自身的问题。
事实上,市场是有其边界和缺陷的,需要政府的干预以弥补其不足之处。同样,企业也是有其边界和市场风险的,也需要社会的监管和约束。没有市场的自由竞争,企业失去了动力;而没有企业,市场则无法实现有效供给。 一个健康运作的经济体系,一定同时拥有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强有力的企业组织。二者相互依赖,相辅相成。
我认为所谓“企业家的原罪”,实际上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利用,以及对环境的破坏和对人的绑架行为(失业)。
有经济学家认为企业家的原罪是私心。也有学者认为企业家的原罪是贪婪。如果按照字典中的原罪的解释(天主教和基督教认为人生来就有罪),原罪应当是与生俱来的人性。私心和贪婪是与生俱来的吗?我的回答是不。有私心和贪婪的人有,但是没有私心和贪婪的人也是有的。因此私心和贪婪都称不上是原罪。
我个人认为企业家的原罪只有三个:自以为是、鼠目寸光和过度恐慌。因为这三种罪状是在企业家身上最经常见到的,也是与生俱来的。企业家经过不断的修炼可以减少犯这三种罪的机会,但是无法根除。原因在于自以为是来自于企业家的自信,鼠目寸光来自与企业家的专注,而过度恐慌来自于企业家的责任。离开了这三种罪,人也许是一个更好的人,但是对于企业家来说,很难有今天。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企业家最大的修炼是敢于承认自己有这三种原罪,并且能够驾驭这三种原罪。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不是没有这三种罪,而是很好的驾驭了这三种原罪,让其为我所用。一个失败的企业家不是因为有这三种原罪,而是驾驭不当。自以为是(来自与自信)变成固执己见,鼠目寸光(来自于专注)变成了目光短浅,过度恐慌(来自于责任)变成惊弓之鸟,因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