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怎么债转股?
1.首先,要确认该债务是否属于可转换为股份的债券;其次,要考虑转换后对公司的影响,主要是财务结构、现金流方面的变化,考虑是否能承受相应的风险。 2.向专业人士咨询,如律师(主要了解法律方面)、会计师(主要了解财务审计方面)、券商(主要了解债券发行及交易情况)等。
3.对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预估并准备解决方案。
4.实施转股方案。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作为中介来完成整个操作过程,也可以自己组织力量来实施。 目前,我国企业通过债转股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案例还比较少,所以缺乏相关的经验可循,因此企业在尝试开展这项业务的时候应该多加谨慎。
债转股,是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转变成为投资与被投资的股权关系,使企业由原先的还本付息的负担,变成只需要按股息或红利的比例分红即可。通常对资不抵债或者因资金流动性差而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进行投资,通过注入资金让这些企业起死回生。而对那些经营状况良好,只是暂时有资金困难,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也是可以进行债转股投资的。
债转股在我国90年代初曾经在国有企业中试验过,后来由于出现了假破产、假债转股等情况,被国务院紧急叫停。目前重新提出开展债转股,标志着我国在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大量不良资产方面拉开了“大动作”的帷幕。对于如何开展债转股,政府有关部门还处在方案的制订过程中,近期会很快出台,其总体思路是:
第一,尊重市场化原则和按法治化的方略进行债转股。中央政府不作具体规定和政策安排,而是让债转股的操作方自行进行,由债权方和债务方的自主、自愿行为决定。
第二,政府管理部门不会直接出面向企业投资“输血”,而是由地方政府及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出资,设立专门从事债转股业务的投资平台。
这些投资平台的性质将类似于当前正在设立的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子基金,是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主体的操作单元。投资平台的资金可以是政府财政资金,也可以是银行自有资金及社会资金。今后也可能有商业银行或者产业投资银行本身出资设立专门的债转股投资部门或者子公司。总之,未来的债转股投资平台将是多元化的。
第三,由银行作为第一方,将需要开展债转股的企业的不良贷款或者无法回收的债权进行剥离,转化为股权,将上述债权打包,向实施债转股地方投资平台出售;由地方政府及有关中央企业出资设立了专门从事债转股业务的投资平台作为第二方,出资购买上述债权,实现债转股的转化,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经营管理;将需要开展债转股的企业作为第三方,成为新的法人股东。
上述三方经过谈判和磋商达成一致,订立债转股协议,实施债转股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