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股票怎么补偿?
2016年,全国股转系统开始正式运作后,市场首次出现因触发强制退市情形而导致股票被摘牌的情况。 由于当时股转系统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与A股市场一致,只有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交易,对于个人普通投资者而言,能够真正有机会亲身感受首次非退市风险警示股的摘牌过程并以此进行学习与警醒的机会实际上并不多。
随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全面深化,以及全国股转系统不断扩宽公开信息披露内容、丰富业务品种,个人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挂牌股票的竞价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来逐步培养合规交易意识和习惯。 而自今年5月份启动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则让个人投资者有了进一步了解和适应上市证券非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最好机会。 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市场对于相关规则的理解和接受程度良好。以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为例,虽然其相对于其他的交易方式在价格确定、竞价撮合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需要交易双方以及中介机构在日常工作中付出更多的努力,但是其在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及维护交易稳定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依然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
当然,随着未来市场对非退市风险警示股交易的积累,相信相关配套制度会不断优化,交易流程也会更加顺畅。而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也需要逐步改变以往对于“退市”股的老旧观念,学会用新的思路和方式来理解和应对涉及非退市风险警示股的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