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外地贷款吗?
现在很多人都想在工作城市贷款买房,但又担心老家贷款买过房之后会影响现在买房的贷款。有些人甚至想,在外面贷款买房,让老家当成一套没用过的房。这样是否可行呢?近日,有市民前来热线咨询“能不能在外省市贷款买房”的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如果要在北京以外的城市贷款买房,需要提前开立结算帐户,向银行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经过银行审核后,才可以享受和个人贷款一样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需在所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并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就该帐户存入不少于销售房价30%的首付款。该细则同时规定,外地购房个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仍需支付不低于销售房价30%的首付款,但可在本市贷款。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债务管理处有关专家表示,居民在外地买房,不管是首付款还是银行贷款,都需在银行开立帐户,贷款银行将根据购房人提交的申请贷款文件资料进行初审,经过审批后,根据审批结果通知购房人办理首付款收取或银行贷款手续。
有关银行个人信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如果可以提供有效资产抵押,例如,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债券,那么也可以在上市公司注册地或者债券发行地的银行办理贷款,虽然条件比在北京贷款相对宽松,但也要经过信贷预审、面签、抵押登记、放款审查等程序。如果这些条件都不具备,也没有足够的资信条件,那么外地购房人只能在购房所在地办理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