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吗?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应坚持既有效满足“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又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其设立审查和业务监管由各级政府金融办或相关监管部门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提供融资支持,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服务能力。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