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二手房,是中介和房东闹的矛盾,导致无法及时过户 。首先,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候,因为房东是外地人,不知道在合同里加哪些条款可以有效约束他。结果,没有约定房东不能把房子卖给别人!!!(后来发现的)。于是,在我们催促下,中介带着我们找房东签买卖合同。
个人觉得,对这家公司不是很了解的人,最好还是远离。 为什么这么说呢? 该公司在2014年上市之后,一直就有资金占用的情况存在。从2014年到最新一个报告期2016年中报,公司累计占用了9.87亿元的资金。这些占用资金的关联方包括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其他客户等。
银行对企业的授信是整体授信(也叫额度授信),是指商业银行授予客户的一定金额和期限内的信贷额度,客户在这个额度内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申请使用贷款; 不是单笔授信业务! 所以不存在什么“先批一部分,如果要用再批”的说法。 当然,您所谓的“分部分别办理抵押”应该指的是单笔授信中的担保方式。
我所在的公司(美股交易员),是不允许炒自己的股票的,因为会有利益冲突。但老板是另一家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当然可以炒自己股票了…… 但我们就不一定了! 最近中概股的暴涨暴跌,我们团队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根本不敢下手买,买了就可能是巨额损失! 但是,我们的客户是美资机构,他们是有机会炒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