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卡取消了吗?
企业征信系统中的贷款卡功能于2013年3月15日取消,企业(包括取消机构)和个人直接向企业征信系统报送信息,不需要再申领贷款卡。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信息使用者取得信息主体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方可从征信机构获取信用信息。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企业与商业银行发生经济金融往来后,该企业的信用信息会被记入企业征信系统。企业向商业银行提出信贷申请时,商业银行将查询其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