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行业包括哪些内容?
出口行业包含以下四个内容:
第一、进出口经营权
它可分为有进出口权和无进出口权两种。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以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付汇核销;有代理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以接受其他无进出口权企业的委托,为其办理购汇、付汇、购货、销售以及收汇、结汇等手续,也可以与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发生购、销业务,受权企业按代理协议承担代理手续费用并提取佣金。无进出口权的企业本身不能直接从事进出口业务,只能通过有代理进出口权的企业进出口商品,其用于出口收汇的货款只能是从国内供货商购进商品的货款。
第二、进出口专业公司
即经国家经贸部及其授权机关批准,能经营全国或地区部分商品进出口的专业外贸进出口公司。他们在批准的专业进出口项目范围内,经营本地区商品出口和国内所需要的进口商品,负责全国或地区该专业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享有自营进出口权。
第三、工贸公司
工贸公司是兼营工业和外贸的公司,本身即是生产企业又是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在被批准的进出口项目,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国内商品和进口生产所需设备,享有自营进出口权。
第四、外(合)资企业
指由外国投资者或者港澳台投资者,独资、合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以贸易、金融、服务为核心的企业。外(合)资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机电设备(包括进口自动登记许可商品、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燃料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