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无息贷款在哪里?
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要到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大学生在就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学生支付。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一次申请,一次放贷,分年度偿还。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其余申请及发放程序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同时申请。
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生;2、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对可能存在信用风险的学生可要求提供担保或抵押。正在准备考研或已考取研究生的本科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不给予贷款。
贷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还清所欠银行的贷款本金,还款时间可选择在毕业后的1至2年开始,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具体金额与时间为学生入学后与银行商定。国家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截至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截止年,之后发生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