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最多的行业?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有风险的应收款项,应该核销的真实损失。按照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坏账损失属于企业的非正常损失,应将其视为营业外损失。非生产经营期间和非生产经营方面的损失,包括自然销毁、罚款、赔偿的损失,以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在坏账损失中的“确实无法收回”的规定尤为重要,这也是坏账认定的核心内容,其判断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被撤销、法定事项丧失偿还能力;二是与债务人有关的债权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其胜诉后的经济权利未实现;三是与债务人达成债务协议或决议,认同或承认偿还日期超过一年;四是与债务人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五是经审计确认无法收回。
坏账损失,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非生产经营损失,不纳入营业利润中,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所以,坏账损失应记入“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同时冲销应收款项;如果提取了坏账准备,应在备查簿中销记原有坏账准备,同时,增加“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坏账损失和提取数额之差。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时,应根据删除的财务会计档案,其余额在“管理费用”账户中列支。坏账损失应由年末亏损或税前利润补偿的,应先通过“提取坏账准备”科目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