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要备案吗?
需要! 首先确认一点,任何股权激励都是需要备案和履行报告的,只不过对于新三板企业而言,目前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很多新三板企业采取的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来实施,但地方工商局、税务局是不知道该办法的具体内容的,所以以该办法作为依据来执行的话会出现各地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但实际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权利保护》已经对非上市的股份支付的定价方式、计量方法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且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从理论上讲,只要按照准则的规定做好估值和会计处理,并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就不存在什么问题了。
但这仅仅局限于新三板的企业,而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讲,情况就复杂得多了…… 拟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实股、虚拟股权、期权),都需要按照公允价值对激励股份进行会计处理,然后参考下列指标确定是否要对交易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只是列举了部分可能涉及的税收政策,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税务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