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办基金协会吗?
不可以的,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基金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外汇折合150万美元;(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或者外汇折合75万美元)
(三)有规范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准则和规章制度。 想开展基金行业相关业务的单位,应该按规定申请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以合法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从事直接投资并符合有关规定的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他们可以通过设立专营部门或专门产品的方式来开展ABS业务。
二是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目前只有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等34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取得了试点资格,可以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三是符合条件的基金子公司。2012年8月,中基协核准了多家基金公司的出资备案,包括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博时基金、汇添富基金、嘉实基金6家基金管理公司和39只基金产品作为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这标志着基金子公司正式成为基金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