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费几年摊销完?
这个要看你企业的实际情况,一般有如下几种方法: 1、一次性扣除 在企业取得收入后,一次性全部扣除(13%)。缺点是不能准确划分支出阶段,可能会影响纳税。适用情况比较简单,如只有少量固定资产投入的企业。 案例-A,2019年1月成立,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500万元,没有进项税额;在2019年购进了两辆汽车作为办公用途,每辆20万元,共40万元。
增值税=500*13%=65(万元) 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附加税费=65*12%+125*6%=8.7(万元) 小计应纳所得税额=125+8.7=133.7(万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到,如果采用一次性扣除的计提方式的话,那么到第二年的时候应纳税所得额就为负值了,从而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缺点是不能在费用实际发生的阶段进行分摊,不能有效细化成本。
2、分期平均法 将开办费按一定期限平均分摊,计入各期损益。这种方法下,每期(月或季)的摊销额相同,直到到期一次摊完。
例如:某企业开办时发生开办费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则每年需要分摊的费用为10万元(50/5=10)。
第一年:借:管理费用 10万元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万元 第二年:借:管理费用 10万元 贷:累计折旧 10万元 第三年第四年和第五年分别注销掉累计折旧就可以了。这种方法比一次性扣除更方便,但是在第一年末还需要调整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3、分项分类法 这种方法是将与业务直接相关的费用列为开办费,单独核算;而像水电费这样的则是作为期间费用,列入当期损益。然后将开办费的各个项目再按一定标准分类归集,确定各个项目的金额。最后根据一定的规则将各个项目的金额进行分配,转入各自所属的会计科目中,形成完整的账簿体系。
这样既能做到各项费用的合理性、真实性,又能体现每个项目的金额以便于计算每一期的分摊额度。但是这样做相对比较复杂,企业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自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