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利率如何计算?
在基金产品发行环节,其定价依据主要取决于资金募集期间市场状况(包括宏观环境、政策走向及流动性变化等),以及基金的预期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在产品存续期,则受实际业绩表现影响。 一般来说,基金产品的定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1.成本法。
2.收益法。 3.现金流折现法(DCF)。 4.股利贴现模型(DDM)。
5.均衡价格理论(EGT)。 在我国,目前新成立的基金以成本法和收益法为主,而对于已经有较长时间历史业绩的数据的基金品种,则较多采用 DCF 或 DDM 方法进行估值。
成本法是将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整体进行估价,通常用来购买新的基金份额。由于这种方法没有考虑时间价值,故需要将未来各期的收入和支出加总到现在,以确定现时的总价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V=P+A-C 当基金以较低的价格发行时,如 1 元面值发售,则单位金额较大,而单位金额的募集资金总量较少,此时采用成本法便能够保证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得到满足。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基金未来的收益状况来评估基金的价值。与成本法不同,此法不要求把基金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加以综合考虑,而是选择性地将基金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置于重要位置。在收益法的计算中并不需要考虑费用支出,因为它假设基金管理人的努力水平已经内化到预期收益率之中了。
受益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基金开始采用基于计算机网络的集中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的实施使得基金管理人能够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巨额资金的实时进出,从而更好地适应了投资者灵活资产配置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