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企业设立职工董事?
谢邀 最近看了不少关于国企改革的问题,好像都没有涉及到董事会建设这一块,在我看来,要搞活国企,打造强有力的董事会是非常有必要的。 根据我多年的咨询经验来看,一个有效的董事会应该具备以下特征(衡量指标):
1、议事规则有效;
2、决策流程清晰;
3、职责权限明确;
4、信息沟通及时;
5、风险监控有力;
6、人员配备合理。
当然,一个优秀的董事会还要做到“八要”和“八不要”: 要善于听取意见,不要独断专行; 要敢于授权,不要事事亲力亲为; 要注重效率,不要拖拖拉拉; 要善于协调,不要遇事推脱; 要敢于担风险,不要前怕狼后怕虎; 要善于反思,不要固执己见; 要讲求策略,不要莽撞行事; 要讲究配合,不要各自为战。 至于如何建立这样一个高效的董事会,我就不再废话了,我以前写的答案里面有很多具体操作方案,有兴趣的朋友自己去看看。
接下来我来讲一下职工(职代会)进入董事会的问题。我觉得这属于外部监督机制建设的范畴,也就是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权利。 目前很多国有企业都设立了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实行工会建制。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合法组织,具有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工会有权并且应当参加董事会,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切身权益问题。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二)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注册号,并在证照上加以记载登记注册号的形式,以供公众识别查询。 第三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办理备案手续的企业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企业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情况……(其他内容略) 我想说的重点在于,其实,职工(职代会)进入董事会并不是一个非常新的提法,早在上个世纪就存在了,只不过现在又被提起而已。所以,理论上说,只要按规定程序设立并充分行使职能,职工(职代会)进入董事会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