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瞪羚企业由谁认定?
“瞪羚”指的是那些像瞪羚一样奔跑的企业,即高速成长的创业企业,它们的成长速度可以赶上甚至超过独角兽企业。 2016年3月,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发布《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3号),提出培育发展“瞪羚”企业。
4年多来,在科技部指导下,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并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初步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梯队——
一是创新型企业。主要分布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它们通常拥有核心技术或者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较高附加值,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范畴;
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往往集中在电子通信、生物医药、计算机软件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数量多,但整体规模不大;
三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它们多是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的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创办的,主营业务突出,业绩优良,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较高的市场回报率;四是瞪羚企业。这些企业的规模一般比较大,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100亿元人民币之间,有的企业甚至达到数百亿元。它们多属于先进制造业,也包括部分现代服务业,行业特色鲜明,集中分布于高技术和新材料产业领域,对产业链有重要的带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逐步增强,一大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并不断扩张。以电子商务为例,淘宝网2003年年底上线时只有几十家企业会员,如今已拥有数百万家;京东商城2004年创立时的第一笔订单从下单到付款只用了5分钟,2018年全年GMV(网站成交金额)是2.17万亿元,比2017年翻了一番还多;苏宁易购2009年的电商年销售额才20亿元,2018年线上销售收入已经达到933亿元。
随着这些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一大批互联网企业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这些企业创新活跃、增长迅猛,有些已经实现了市值突破,但多数尚未上市。目前对这类企业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对企业估值的评估上。如何对这些企业进行准确评级,需要进一步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