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是不是债转股?
1、“债转股”不是证券市场的一个交易品种,而是国家针对国有大型企业债务困难问题而推出的一种金融支持方案;
2、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中央企业实施特殊重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企业发生下列涉及股权及资产转让的情形之一的,视为特殊重组: (一)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
(二)因债务问题以股东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抵偿债权人欠款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重组情形。 对上述三种情形的认定,原则上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发生的特殊重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企业重组完成后连续计算盈利年限不低于三年且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不低于50万元。
注:本项所称负债是指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
3、基于上述政策和条件,目前A股市场上暂时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债转股”案例,但已经有部分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中银航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了涉及金额高达79亿元的“债转股”计划。 中航系旗下两家上市公司中航资本和中航电子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称,公司拟分别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中航航空融资有限公司48.8%和16.67%的股份以及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航航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0%的股份,同时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定增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预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组上市,主要是因为原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对公司的控制未发生变化。 从资金来源看,此次交易的配套融资由认购中航基金管理的两只产品的方式实现,其中一只产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高科技领域,另一只为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 A 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