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以股票回购吗?
1、中国的《公司法》不允许出现回购(除非发行新股);而美国则是除少数情形下,一般禁止企业回购其自身股票。
2、但中国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大股东或董监高自掏腰包进行所谓的“送红股”来变相实现股东权益的增加,而不用支付现金。这种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实际上相当于分红,只是不分现金发给大家,而是将这笔钱变为大家对公司的股权,从而增加了每个股东的权益。由于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还是不错的。 当然这种方式不会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也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其实任何一家公司要想持续经营就必须保持不断的投资行为,而绝不仅仅限于资本金的投入,否则公司就只能等着倒闭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变相的股份回购其实是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但这种做法有偷换概念之嫌,容易误导中小股民,也违反会计准则。
3、在美国,回购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开市场交易型,即在证券交易市场将股票买回;另一类是非公开市场交易型,即不在证券市场上将股票买回,而是在债务重组等过程中将其收回。前者需要对外发布公告,并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比较类似我们所说的股份回购;后者则不需要进行公告,因为不涉及竞价过程,且不涉及交易费用,因此相对更为便利,实施起来更容易。
4、虽然国内法律禁止以募集资金回购股票,但是允许以闲置资金回购股票,并且公司法还规定,如果资金少于注册资本的50%,则需要将该部分金额补足到注册资本。
5、关于回购之后的处理。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作为存货或固定资产重新利用;另一种可能是直接报废处置掉。前者比较好理解,后者有点匪夷所思,毕竟你花了钱买了这些股票,然后还要花更多的钱(包括税费)把这些股票卖出去,这不是自寻烦恼吗? 当然这种极端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估计只会出现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