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一址多证?
首先,感谢各位关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相关政策及落地情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进与工商登记注册相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工商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信息以及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建立以信用风险为导向的监管机制。
在优化市场准入服务方面,《通知》提到,要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成;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并联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深化“一网通办”原则,加快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一件事一次办”。
同时,为了便于公众查询相关政策,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工商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了69项工商总局涉及市场准入的相关职责,并明确了各项信息的获取渠道。 在新修订的《目录》中,工商总局涉及市场准入相关的职责主要有:企业登记注册功能、企业备案功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变更和注销功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变更和注销功能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许可”一项下,除了工商总局可以实施的部分许可、核准或备案项目外,还增加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申报资格验证或者资质认可的经营范围”。对此,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因应“放管服”改革的举措,即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重大生产安全的领域,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