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上海的开港时间?
本人是搞水运的,对航运史也感兴趣,看到这个问题很激动,不才愿贡献自己知道的一点知识。 开港这个词太宽泛了,我姑且理解为开放港口并使其开始对外贸易(当然这肯定不是最早的开港)。那么上海在宋代就有开放口岸进行贸易了,不过那时候的贸易功能远不如广州。真正近代的上海,我个人所知道的有关其开港的事件有两个。一个是道光二十二年(1842)清政府割让香港给英国;另一个就是道光二十三年(1843)上海开放为通商口岸。这两个时间节点是可以百度到的,在此就不废话了。
既然题主说的是“上海开港的时间”那就只能从第二个事件说起。当时中英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事宜》规定: 五口通商附粘善后事宜 第一款 前定十年之期,准许英人赴内地买卖货物,除不纳粮、不纳税者外,其已纳各项税款,由该管官吏给发执照,准其前往天津、牛庄、登州三处,按照当年税则缴纳。
第二款 上项各口,原设关津,加添货船往来,仍照原例纳税,除现值旱涝不均,难以核办外,俟次年征解清楚后,再行给发执照。 第款 本约所载进出口货税,除原订章外,其余应增应减各情,均于来年四月初一日以前,由两方大臣会衔详定,奏明办理。 第三款 以上各处海关,除已雇用洋员,派定官役,管理出入人等事外,其一切稽查、征税及一切防禁事宜,自应仍旧办理,以昭严谨。 第款 本约所载内河行驶之法,业经载入简明章程,兹将原拟章程抄录如左: “一、外国商船至江南各省,无论装运何项货物,除兵械火药不准贩运外,其土丝、土漆、生铜、熟铜、硝磺、铅块、煤炭、米石及各类粮食,统准装载出口,惟进口不准夹带。
二、外国商船至上海贸易者,只准在苏州河内停泊,由巡捕营派警察登船查验放行,其应纳各项关税,均于停泊之日起五天内,按税则规定,完足解缴;逾期一天,罚钱一千;逾十天,罚银一千,该船所有货箱,一律停止起卸,听候查明。 ” 第款 本约第二条款所称十年之久,并不包括牛庄及天津两地,该两处仍准夷人贸易,但不得越界。又据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卷七百十三记载: “乾隆五十八年定,上海县地近江浒,为商贾辐辏之地。自康熙年间,官吏纵民渔猎,以致盗贼滋生,奸宄窃发。五十九年生番盗杨光祖等率众滋事,杀伤官兵。上命都统哈克桑督同提督刘振生进剿,生擒杨光祖。旋因该处民刁诈多,地势险恶,恐遗匪踪,令该处官兵撤还。” 所以上海正式开放为通商口岸并在海关办理税务是在道光二十三年,而在乾隆五十五年之前,即已存在非法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