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好做吗?
近几年,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逐步加大,我国银行和企业的融资困难不断增加,资产负债表面临严峻考验。同时,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进程缓慢,房地产商拿地投资意愿低迷。针对这些问题,金融主管部门不断在寻找突破口。资产证券化作为直接融资和“去库存”的重要突破口,得到了金融主管部门的强力助推。
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来源的不良资产,通过特定的安排成为可以在市场上流动和销售的证券的过程。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其中明确提出:“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市场化融资,以满足正常融资需求。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促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向社会化、市场化转型,加快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转型后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债等市场化方式融资”。其中“资产支持票据”,是交易商协会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的一种新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即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偿还本息的债务融资工具。这从央行层面,明确肯定了资产证券化的合法地位,也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资产支持票据”打开了“绿灯”。
在此前后,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的金融资产和实体经济资产证券化不断提速。
一、在金融资产证券化方面,以银行不良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为代表,得到快速发展。早在2012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含有加速清偿条款债务工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2〕64号),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发行含有加速清偿条款的混合资本债券等创新金融工具来补充资本,探索采取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提高资本使用效率。2013年4月,银监会出台《关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3〕11号),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松绑。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明确提出要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在满足信息披露要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范围,将证券化纳入银行资本管理和杠杆率计量框架,盘活存量、腾挪信贷规模,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2014年8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3〕44号),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提高处置不良资产效率。
在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加速的同时,应收账款的证券化同样在加速进行。2014年10月,财政部公布《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预〔2014〕351号),再次明确提出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合同票据、PPN、PPR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融资,以满足正常融资需求。以应收账款为标的的“合同票据”和“PPN”得到财政部的正式认可,进一步明确了通过应收账款等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在政策的扶持下,以“合同票据”为标的的“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债权收益权为标的的“中联重科系列票据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合同债权收益权”为标的的“浙报、吉粮、中铁建租赁ABN”、以“应收租金”为标的的“远东租赁ABN”等,均在银监会和证监会的通道上完成上市流通。
二、在实体经济的资产证券化方面,以“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支持专项管理计划”为代表,得到大力发展。为了进一步在实体经济领域发展资产证券化,2012年8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并正式推出“资产支持票据”,明确指出“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制定发行文件,并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在房地产行业,2012年9月首单“花样年地产资产支持票据”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标志着房地产行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正式得到交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