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种类有哪些?
担保贷款系指以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银行在发放这类贷款时,对保证单位的偿还能力,抵押物和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可变现的难度,都作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决定是否发放。担保贷款包括:
保证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1、以法律规定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可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发放保证贷款。银行发放保证贷款的基本要求是:保证人必须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条件。借款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金融机构不得为企业内部和个人提供担保。
3、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异地企业提供的担保,须经其主管银行批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违反规定相互担保。
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1、银行应当根据评估抵押物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变现能力,审慎地确定贷款金额与抵押物价值的比例。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期限应当一致。
2、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以企业的财产抵押发放周转金和专项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物的到期日,金额要根据质物的实际价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