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何时派送?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暂行办法》和现有规定,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定期报告 1、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9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一季度结束后30天内编制完成财务报表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告年度报告、的中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对于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30日内编制完毕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决定不公布某些事项的会计报表或者减少一些项目的具体内容,从而提高信息披露效率。
2、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0条规定了基金年度报告的内容以及编制要求。年度报告中的重大事项是指:(1)基金财产的重大损失;(2)基金管理人因严重违法违规而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者接受调查的情况;(3)可能严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