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监督贷款?
当前,许多购建住房的城镇居民,特别是住房困难户和人均居住面积接近7平方米的对象,盼望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解决住房问题的愿望非常迫切。为使政策落实到实处,满足购房贷户正当需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住房的效能,就必须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管理的监督,这是保证购房贷户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必要措施。当前应着重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监督:
1.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严格履行按期回收贷款本息,按月划转还贷资金;是否做好贷款档案管理及贷款催收等工作进行监督。
2.对受托银行是否按照委托贷款协议及有关规定,做好贷款发放、监督使用、到期回收等有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可定期进行检查。
3.对逾期贷款是否及时催收,是否按照规定处置抵押物,是否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进行监督。
4.对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贷款损失,是否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此类问题,应根据情节轻重向有关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给予有关人员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