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高税收行业吗?
从各国保险业发展与税收的关系及其实际征税情况看,总体上说,保险业的负担税率并不高于其他行业,而有些险种则低于其他行业。如财产保险与货物贸易(包括进口贸易)相比,前者负担的税率较后者轻得多,并且前者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之上。而货物税是建立在“强制”基础上。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对保险公司及其业务活动所课征的流转税有营业税、印花税;所课征的收益税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所课征的行为占用税有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契税等。
按现行税法规定,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收入和财产保险中介公司的代办费用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从事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和无形资产的保险合同按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对其他合同(凭证)按万分之零点三的税率征收印花税;对保险公司归属各地的利润,按33%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从事境内(以下率均为年化率)货物运输的保险赔付率低于30%,费用率低于23%(即营业费用占保费收入的比率)。则实现的利润在33%的所得税率、5%的营业税率和0.3‰的印花税率下,该笔货物运输的保险业务最终获利21.4%(1-30%-23%-0.3‰-5%-33%×41.7%)左右;如果从事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的赔付率仍为30%,费用率为20%,其最终获利率则达到23.1%左右;如果费用率降为19.5%,最终获利率为23.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