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补偿股份?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讲,股份支付分为非货币性资产、现金和股权三种。其中,以股权形式进行的股份支付较易认定其公允价值而计入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条 本准则主要规范了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债务转换等以股票为载体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措施时所涉及的会计问题;第四条 指出: “本准则所称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而授予其的权益工具或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行为”;第五条明确了可予以确认的无形资本支出情况。
综上可以看出,在股份支付下,企业支付的款项虽然表现为无形资产,但实际形成的成本属于劳务成本,应在“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在实务中,常见的股份支付方式有: 公司以增资方式来引进新股东,原股东将减少相应注册资本,这是一种以产权为基础来让渡企业使用权的激励方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入新的股东,其实质是引入新的投资者,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资本储备。
但是,如果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则不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补偿。因为亏损状态下,企业不仅未实现资产的增值,反而存在资产的减值现象,此时即使引入新的股东也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企业的经营困境,更达不到有效激励的作用。所以,只有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式才有助于实现企业的价值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