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三号人物是谁?
按权力排行,第一是总统,第二是国务卿,那第三呢? 有人说是副国务卿,但也有人说其实第三是FBI局长。 为什么说FBI局长比副国务卿权力大? 因为在美国有个例外:当总统出访时不带国务院的,而是带警察局的。(注意和我国不同,我国是公安部的领导陪同) 这意味着当总统外出时,只有FBI局长的随行人权最大,可以管所有的事,而任何其他官员没有指挥FBI局长的权力。
举个例子就好了:911事件时,派往阿富汗轰炸美军基地的是中央司令部(也就是尼米兹率领的海军部队)而不是国务院或国防部去下命令的。 而如果发生国内暴乱,总统有权直接调动FBI的力量来维持治安(当然,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所以综合来说,FBI局局长比副国务卿权力要大。 但实际上,当有外宾来访时,为了表示尊重,一般会由国务卿带领外交团见客,这时,以国务卿为首的外交部就是绝对老大。 在美国历史上,也确有因为副总统兼国务卿出面调停而使冲突双方愿意听其调解的案例存在。所以,严格来说,还是国务卿居第三。 但是,请注意,上述都是指“正常情况”下的权力排行。 但若真的出现极端情况,如总统内阁全部死亡殆尽,此时就轮到了副总统上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