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项目终止原因?
1. 申请撤销的项目应按规定缴纳资金余款,在申请书中写明资金使用情况、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意见等; 2. 对因故不能通过鉴定或评审而终止的项目,应列出经审阅的课题报告原件等材料,说明不能通过的原因及具体理由,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存入档案。(四)项目执行期满终止的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 1. 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2. 项目任务书(合同)复印件; 3. 经费决算明细表; 4. 项目经费支出凭证原件(含各种发票、支票底联); 5. 有资金收入(包括转拨其他部门或单位使用的款项)凭证原件(含各种发票、支票底联); 6. 计算项目总支出和净支出的原始数据; 7. 编制完成的工作量总结; 8.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 项目因故中断,需要结题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断的原因证明; 2. 从开始研究到中断期间所完成的各项成果资料(如研究报告、论文、专著、专利申请文件、软件版本信息等); 3. 工作量的结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