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新设基金公司吗?
从历史经验来看,海外设立公募基金其实是一个中国基金经理“走出去”的一个不错的路径。 早在2013年前后,市场上就流传着“要抢人才了就直接去美国找”的说法,意为相比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券商和律所,国内相关机构的用人成本相对较低,而人才的外流又不可避免。
当时,市场对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态度还比较谨慎,但已经有海外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开始做一些业务,尤其是做跨境投资方面。于是一些有海外市场的想法、愿意出海的人才开始涌向这些地方。 比如中金公司,2013年前后的招聘海报中就不只一次提到CITI(花旗)、JP(摩根)这样的名字——当然,作为内资老大,它肯定是要招最牛的人去做海外业务。
后来我们看到,的确有一些人是从这些国际巨头跳槽过来的,他们的职位大多是IBD(国际贸易部)、ABS(资产证券化)、并购等需要精通中外法律、财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其中一些人在行业里已经工作多年,对海外市场和业务有所了解;也有一些人是通过在对外业务部门的实践,逐渐培养起对外投资的能力。 在这些人当中,有人选择了在国内继续发展自己的事业,有人则选择离开内地广阔的市场而去开拓海外的业务。
一位中型券商的投行负责人告诉我,他在2014年时曾经招到一个很优秀的人才,本打算重点栽培,没想到没几个月对方就辞职走人了。他觉得很奇怪,毕竟那一阵子正是行业全面扩招的时候。后来才知道,这个人是某国际顶级投行的中国区首席,由于所在团队业务萎缩,被安排到其他部门后感觉自身价值无法得到实现,于是辞职加入这家中型券商,打算另立山头。
不过,这位首席最终也没能在所去的券商待多久,因为不久之后他就出国了,去了当地一所著名的大学读书,准备将来申请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除了个人考虑以外,当时的政策也对人才流出有鼓励的意思。比如说在2013年后放宽了对合资基金公司的限制,如果去海外设立公募基金的话,原来一直很难解决的问题—如何合规地引进外方高管并安排其薪酬的问题也迎刃而解。即使不担心业务开展,人才出去的念头还是被激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