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工作违法吗?
说几个案例!
1、2021年8月,中国证监会通报“恒宇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查处情况。 经查明,2020年5月至6月期间,某投资机构实际管理人朱某阳通过其控制的43个证券账户及7个期权账户,操纵证券市场,获利1.6亿元,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2、2021年6月,上海二中院对一起虚构交易,恶意炒作股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等三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经查明,2019年下半年起,被告单位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共谋,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采用虚构交易方式,操纵证券市场,非法获利。2019年8月,某公司作为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的网络平台,为某贸易公司实施虚假交易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62万元;同年9月起,某信息公司利用自营账户,配合某贸易公司完成虚假交易并从中获利。
3、2021年6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第一经纪人门晓明操纵证券市场案,依法对被告人门晓明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门晓明及其同伙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利用自身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采用多次、连续买卖等方式操纵证券市场价格,获利共计人民币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