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款怎么清算?
1.首先确定公司是否还有财产,如果有,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分配: 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法定财产保全措施(如冻结)和法院执行中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在此列,如果公司被采取上述措施,则应对担保物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确认权利主体后,对担保物的价值予以析产。
2.若公司破产,则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办理,详见本人写的 破产程序中财产如何分配?URL 如果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足以清偿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债务人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案件,有最高额抵押权的,还可以同时申请裁定对担保财产实行强制管理。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重组方案,并报送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查重组方案时,可以责令管理人对方案中所载明的有关会计事项进行审计,也可以要求重整债权人会议对某些事项进行核查。
3.因公司债务涉及第三人利益,所以在处理时需要慎重。 以上是对问题的分析,下面具体谈谈如何操作的问题。 对于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东有限责任的存在,股东无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不存在需要返还的情形。但公司作为法人实体不存在了,作为原始资本的金币、钞票等就转化为公司的遗产。在公司注销前,该遗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之支配使用;在公司注销后,该遗产属于股东所有。所以,股东投资款的回收实际上就是公司对其财产的使用、处置问题。
在实务中,有的企业将股东的投资款以借款的方式借出来用,等企业经营好转再投入进去,这种操作方式风险很大,稍有不慎就会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股东出资后,公司就该资金用途作出合理合法的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