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涉及什么?
从投资结构上看,目前国内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主要采用“母基金”(Fund of Funds)的模式,即通过设立母基金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放大效应,以间接方式扶持产业。 由于直接投资于产业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因此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率、防范道德风险等问题,通常采取“子基金+项目公司”的方式实施运作——先由子基金作为中间方进行小额分散的股权投资,待所投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标准和经营周期后,再通过项目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实现退出并收益。 在这样的运作模式之下,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外部专业投资机构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又可以利用政府的监管和资源配置功能,通过政策导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地推动产业发展。 然而从实践来看,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指导,我国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在运作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投资决策不科学、监管乏力等。
有学者对我国的财政性投融资平台进行梳理后发现,在这些平台公司中,大部分都存在着预算松弛的问题;还有一些平台公司存在资本金不足或挪用、贷款担保以及财务费用失控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于目前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
虽然近年来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但是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特殊性在于其兼具政府和基金两层属性,因此其在市场运作中如何界定政府的监管职责范围、行业自律机制又如何构建仍需要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