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企业什么意思?
1.“参股企业”是指你的公司购买了其它公司的股份,你成为了该公司的股东;或你与你的朋友、同事等一起投资新创办一个企业,你们共同拥有这个企业的股份。你可以把你的这部分资产想象成是你家的一处房产(价值一百万),而这家公司就是你的合伙人(我投资五十万,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你投资六十万,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等等)。 2.根据《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十五名以上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也就是说至少要有二十五个人来发起组建一家股份公司。
3.首先得有人出钱并拥有该公司的一定比例才算是真正的股东。其次才是工商登记之类的程序性事项。比如A出资金额为1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B出资金额为4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这样才算是一个合格的股东。如果C没出一分钱,但是他和A、B一样拥有公司同样多的股份,那才是违法的! 对于没有出资和少出资的股东,在公司经营发生亏损时,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股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丧失股东资格:
(五)作为股东的法人终止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注意:股东在破产时首先受偿。公司一旦破产,股东作为债务人也要先还所欠款项,否则,公司可以以股东抽逃资金等为由起诉要求股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