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属于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将工业企业分为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具体划分标准见下表。 注:企业类型划分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根据上述文件,一般来讲,企业只要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小微企业;反之,则不属于:
1.工业企业,且同时满足:职工不超过50人,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资产总额1.5亿元以下;或职工不超过100人,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下,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
2.其他企业,且同时满足:职工不超过500人,总资产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标准规定的中型企业:
1.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2.从事许可证制度的经营项目的,其经营许可证批准的投资规模或者许可数量不符合本标准的;
3.国有重点扶持产业的企业。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还有:
1.公司制企业的认定标准参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非公司制企业的认定可参考如下方法:工业企业的财务指标统计年报填报软件中,有专门的项目用于填写各类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全年平均”数字;
主营业务收入可以据实填写“全年累计”的数字。如果填报的年度主收入和从业人数均小于5000万,则可以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如果填报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0万元,则不属于中小微型企业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