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资需实缴吗?
不需要。 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工商登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规划适当提高注册资金,增加企业实力形象;也可以降低注册资金,减少投资风险。无论注册资本是多是少,在公司成立并成功运营后,都必须根据公司的章程足额的缴纳认缴部分的资本。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限制性规定,即指公司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股东用货币进行出资的时候,应当查明该货币是否已经存在且可以自由支配。 实务中常出现的情况是:某位股东想退出公司,但公司的其他股东不愿意接收他的出资,于是该股东就想办法将出资转出公司。此时,就涉及到公司财务制度的健全问题以及公司账户的资金流向等问题,如果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则该公司就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稽查。
在利用认缴注册资本进行交易时,一方面要注意不要超出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相应的账务及税务工作,避免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