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交哪些保险?
1、环境应急预案,环保部门要求做的,因为企业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
2、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环保风险),这个保险是强制的,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环保局;
3、雇主责任险(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者伤残,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三个是跟环保相关的保险,另外还可以考虑一下团意险(企业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车辆保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由于第三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环境损害是具有公共性的,因此受害方可以请求环境污染发生地(可能受到污染的地域范围,包括水域和土壤)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因其污染环境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因此建议企业对容易泄漏有毒有害物的工序加强防范,配置必要的防护设备,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同时投保环境责任险,将可能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 环境责任险全称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从事污染危害防治、污染治理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在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或被指控存在环境污染风险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赔付和保障的一种保险。
其作用主要是弥补环境污染事件的损失以及为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的治理费用。 根据《关于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189号)规定,下列行业和企业必须参保该保险: (一)设有排污设施的行业和企业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可能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
(二)以生产、加工危险废物为主要对象的企业的相关设施和工艺流程;
(三)列入国家产业政策的限制与禁止发展之列,确需保留的生产和使用危险废物的生产企业。 目前环境污染责任险主要有三种模式:
1. 第三方环境风险管理模式——由环境风险管理的第三方对企业的环境风险进行认定和管理,评估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风险水平,提出预防风险的方案,并协助执行。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管理方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对损失的程度进行评估,提出理赔的要求和方案。
2. 共同保险模式——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同一保险标的风险。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共同保险人之间就赔偿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
3. 重复保险模式——被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向数家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满后,因同一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害时,被保险人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损失金额,任何一家保险人均有权拒绝承担超额损失的赔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