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由谁承销?
所谓主承销,简单说就是总牵头,类似中介(代理),负责把债券发行出来; 而所谓的承销则是协助、配合主承销方完成承销工作并由此获取手续费。 那么,企业债的承销到底是怎么进行的呢? 以目前最为活跃的非金融企业债券市场为例,大致是这样的: 首先,拟公开发行债券的企业需要预先准备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并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然后,在企业完成报批手续后,相关证券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企业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底价。如果最终定价低于预期,则继续调整直至符合发行要求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债首次发行虽然必须采用簿记的方式确定价格,但在后续发行中采取竞价方式也未尝不可。 至于承销方面,一般来说有四种可能: 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不转手卖给投资者而自行购买自己的债券,只不过这样一来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如印花税等)。
企业债券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具有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机构承销。根据最近的文件规定,具有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资格的机构包括:
1、注册地在省内的券商。此类券商包括区域性券商和部分全国性券商,该类证券公司由于注册地在省内,在当地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场所,而且在当地有较为深厚的客户基础和人脉关系,因此开展企业债券业务具有一定的地缘优势。
2、注册地在省外的券商。此类券商主要为全国性券商。该类证券公司在人员配置、研究支持、创新业务开发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集团作战的优势。而且,由于此类券商客户较多、规模较大,因此能够承受相对较低的承销费率,因此开展企业债券业务同样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实践中,此类券商承销企业债券的比例占所有企业债券承销总量的70%以上。
3、商业、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主承销商资格的比重不断增大而且实力也愈发强劲,如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这些机构在银行类主承销商中较为活跃,承销项目不断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