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企业外债?
企业外债是指企业为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必须偿还的债务,可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中并未明确界定其含义,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有所涉及 “第三十三条 贷款金额(指本章程约定)在10万元以上的各种借款,应报经主管部门审批”。
可见,在我国现有法律中,企业外债是相对于内债而言 的,其范围比企业负债宽,但小于企业投资。 企业外债不同于金融创新产品,如出口退税贷 和商业票据发行。前者是一种基于有形产品的融资行为 而后者则是一种无实体资产支持的融资行为;前者的债权 人通常仅有一笔,而后者通常是多笔集合形成的债务;前者 的利息一般纳入国家预算管理,而后者的利息列入企业当 期费用并在所得税前列支。虽然这两种形式都具有 融资的性质且都来源于企业之外,但我们认为这种类似 于“借道”资金的行为不应列入企业外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