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包括哪些?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014年2月1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明确以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作为判断小微企业规模的基准。其中指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具有相应法人资格的企业,可认定为小微企业。
《国家产业政策目录》中列举了允许扶持的中小型企业行业范围,共包含30个行业门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6)》文件。 文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被定义为“以新技术和新产业为引领,吸纳创新要素集聚,支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的重点领域”。 同时,该文件的附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分行业定位与代码表给出了每个行业的具体定义,并详细列出了每一个行业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子类。
以上两者结合,可以比较准确界定了当前战略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范畴。 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例,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第三类,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则属于这一大类下的第一个小类,即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制造。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被界定为战略新兴产业中小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中小企业,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工业的中小企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低于300亿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和移动应用开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三)建筑业中小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300亿元,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
(四)交通运输业中的邮政行业中小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