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几家外资银行?

全蔚全蔚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据新闻说, 全球十大银行已有七家进驻中国了. 所谓"进驻", 有的是只在大中华区设立个代表处而已, 有的则比较认真地设立了分行或者子公司. 按新闻上说的, 中国目前有十家外资银行法人机构(即经批准正式营业的外资银行), 这十家分别是:

1、 汇丰银行有限公司(HSBC);

2、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HANG SENG BANK);

3、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SCDP HONG KONG BRANCH);

4、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BOCOM HONGKONG BRANCH);

5、 日本瑞穗金融集团(MIZUO FINANCIAL GROUP)下属的瑞穗银行(MIZUO BANK)和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协议, 合作建立金融服务平台;

6、 日兴证券公司(NISSAI SECURITIES CO LTD)在北京成立分公司;

7、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MITSUBISHI UFJ TRUST & BANKING CORP)在中国注册筹建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8、 大和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开业,成为首家在日本境外设立的独资券商;

9、 法国兴业银行(SG FRANCE)全资拥有并控股的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开业;

10、 美国纽约梅隆银行(MELLON BANK)在上海开业,设分支机构经营业务 以上除第一家外,其他银行都是今年新建的,或是刚刚将业务引进中国的机构。

另外, 在国内从事外包业务的外国金融机构也有不少, 不列入上述10家的统计。 除了这十家法人机构以外, 还有一些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没有申请到牌照, 所以不能直接对外开展业务, 但它们可以通过代理行以委托贷款等方式间接入华营业。 这些没拿牌的外国金融机构包括: 德意志交易所股份公司(DEUTSCHE BÖRSE)旗下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的大中华区总部;美国财政部下属的国库券出售署(TREASURY DEPARTMENT, INVESTMENT OFFICE)在美国的中国票据承销商——中国进出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RPORATION)在上海的代表处;还有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等。

叶洪瑗叶洪瑗优质答主

国外银行在中国设立机构活动开始于19世纪40年代,到1949年我国有33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分支机构,这些银行主要是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苏联、波兰、英国、法国、瑞士、瑞典、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等国银行。

新中国成立以后,除了苏联、民主德国、朝鲜、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等人民民主国家的11家银行留了下来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外资机构先后被取消在中国的经营权并撤出中国。自1955 年苏联最后一次撤走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后,境外银行在我国境内完全停止了业务活动。

1979年,我国政府决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允许境外银行在中国重新设立代表处,恢复业务活动。1981年11月,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和日本输出入银行分别在北京和上海设立了代表处,成为国外银行重返中国的开端。

到1993年底,共有29个国家和地区的220家银行在华设立了325家代表处。1992年以来,根据中国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并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以及履行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集团的职责等,为积极稳妥地扩大国际金融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推动和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经贸活动,又制定了新的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暂行条例,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等条件有所放宽,业务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开,先后批准一些外国银行在华设立分行、独资经营银行、合资经营银行以及 Representative Office等机构。截至1993年,共有7个国家的9家国外银行获准在华经营业务。其中设立了5家分行,3家合资银行,1家独资银行。

按照1994年批准的新条例规定,国外银行在华机构可以经营外汇业务和少量的人民币业务(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国外机构需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的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放款和外汇汇款、政府债券买卖、外汇票据凭证买卖、外币兑换、咨询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国外银行机构可以从事外币与人民币之间的买卖,外汇兑人民币存款、贷款,买卖政府债券业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人民币业务。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